贾康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既然中国的现代化是一场长跑,我们就必须有充分的毅力、定力、战略耐心和百折不挠的韧性坚持,去逐步实现它;既然中央已经明确清晰地判断中国为实现现代化的改革已经处于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阶段,做出自十八大以来的顶层规划和十九大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认定,那么攻坚克难以全面改革冲过历史三峡的瓶颈而对接中国梦,就应该成为纪念改革40年的主线和主题;既然改革是要把不合理的去除,把合理的树立起来并使之合法化的除旧布新的过程,那么继续鼓励地方基层微观主体的创新实验,摸着石头过河中间的试错式的首创,与自下而上及时的经验总结,就仍然具有莫大的意义。
魏后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人民日益向往美好生活的新时代,我们所需要的乡村振兴不单纯是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振兴,而是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振兴,也包括治理体系创新和生态文明进步在内的全面振兴。城市与乡村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融合、互促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防止农村凋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在实施这一战略的过程中,需要破解人才短缺、资金不足和农民增收难三大难题。
陈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在乡村治理场域当中,作为一种经济资本的土地决定了进入到乡村精英阶层的经济基础,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的土地有效维系了各类组织的运作和公共救济的开展,而当土地通过其象征意义的铺陈与乡村的权力再生产联系起来时,体现的则是其象征资本特性。可见,土地对传统乡村的微观政治的介入依循各种类型资本特定分布结构的不同呈现出多元多态的格局,不同类型的土地权力资本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星丛网络。
胡宏涛
华东政法大学
“村霸”犯罪现象是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突出表现之一, 近年来因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村霸”犯罪现象有其产生的个体、历史传统、政策利益及社会控制等多方面的因素。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完善农村利益分配机制, 增强“村霸”犯罪潜在群体的针对性管控和提高农村法治水平十分必要。
吕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
马名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当今世界,新一轮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推动全球化进程深入发展,国际分工更加专业化,资本、技术和人才等高端要素跨国流动更加频繁,新业态新产业层出不穷。要抓住新技术变革的历史机遇,我国必须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
周天勇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计划生育减少的人口和老龄化,农村人口因体制在城市化过程中的退不出和进不去,GDP中政府和金融资本的高分配率,土地和住宅体制造成更大的城乡财富收入差距,干预和影响的都是人的收入和人的消费,特别是大众居民收入和消费。而技术的进步、资本的集中和集聚,则是生产能力越来越强大。于是,发生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造成了生产的相对过剩,从而使经济增长的速度放缓。
刘元玲
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美国经济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取得了巨大经济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态度立场、政策应对以及产生的影响已发生根本改变,从消极应对转为积极参与,由局外到边缘进而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心成员之一。当前,全球气候治理在“内忧外患”的不断冲击下已进入低谷,中国的角色更加引人注目。
董敬畏
博士,浙江行政学院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副教授、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研究
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发展道路。
甘犁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可能会陷入“低生育率陷阱”,并由此引发的劳动力短缺、未富先老、大国空巢等问题将不利于中国长期发展。但目前的生育率下降不足以危及中国的长期发展,只是需要公共政策介入鼓励生育,以防掉进“低生育率陷阱”。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鼓励生育要从建立鼓励生育的制度政策体系、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消除对女性就业歧视三方面同时着手。
杨穗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在中国的减贫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政策“涓滴效应” 的逐步减弱,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和一项由政府主要担责的反贫困制度安排,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其减贫功能经历了从单一社会救助的救济式扶贫到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结合的保护式扶贫的转变。